燕姿唱“情歌”不用交钱 http://ent.sina.com.cn 2004年07月05日05:52 四川在线-华西都市报 昨日,有消息称孙燕姿在成都演唱会上清唱四川民歌《康定情歌》,没有获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同意,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省音协要按照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收取演出门票收入的7%。燕姿唱“情歌”真的侵权了吗? 中音协四川办事处的黄若平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稍微有常识的人都知道,《康定情歌》是民间小调,作者都不知道,版权费不应该收。”他解释,中国音协与港台地区相关管理 机构有协定,凡港台作品在内地演出,他们会收集证据,向主办方索要扣除场租外,整场门票收入的7%。燕姿翻唱的《橄榄树》、《我不难过》等歌曲著作权归音协,所以主办方应该就这些歌曲向音协付费。 对这些歌曲的费用,燕姿演唱会主办方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负责人陈海解释:“翻唱其他歌曲的费用,早在中国巡回演唱会以前,我们就全部交给了音协。” 音协委托的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罗律师表示,事务所正在积极取证,一一查证燕姿演唱会中的20多首歌曲的作词者、作曲者,通过鉴定后,若断定侵权,则要主办方付费。记者李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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