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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市函〔2006〕919号 重庆市文化局:
你局渝文化文[2006]19 号请示收悉。
经研究,同意重庆市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,于2006年6月8日到重庆演出。 请严格按照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,并依法纳税。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,并在演出日期1日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等演出场所合格证明。 此复。
二○○六年五月二十五日
抄送:重庆市外办、公安局、税务局,驻新加坡使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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^_^,厉害啊!!!
呵呵
是啊!
支持!
呵呵..........
顶!!!!!!!!!!
呵呵,就是明天哈
好厉害 啊
佩服哦
呵呵,楼主好强连这个都找到了~!
沙发哈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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